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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为有力震慑毒品犯罪分子,严厉遏制毒品犯罪,掀起全民禁毒的新高潮。6月21日,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涉毒品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并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到场旁听。
上午10时,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案件宣判正式开始,经法院审理查明,吸毒人员赵某(另案,已判决)因购买毒品与被告人黄某龙在云南省勐海县认识,2020年11月6日赵某从贵州省前往勐海县找到黄某龙,黄某龙将10克海洛因以人民币2000元的价格贩卖给赵某,交易完毕后赵某将海洛因交给赵某谷(另案,已判决),由赵某谷将毒品海洛因邮寄回贵州安顺市准备用于贩卖,同月19日,赵某谷领取装有毒品海洛因的包裹后被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黄某龙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法规,明知是毒品海洛因而进行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根据案件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判处黄某龙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追缴贩卖毒品违法所得。
近年来,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惩治毒品犯罪和强化禁毒宣传工作两手抓,扎实履行禁毒法律职责,依法严厉打击涉毒品犯罪案件。通过定期组织毒品案件集中宣判,及时通报涉毒案件犯罪审判情况,发布典型案例,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等禁毒普法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识毒、防毒、拒毒能力。
下一步,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推动禁毒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打好禁毒人民战争,为更高水平的法治关岭、平安关岭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来源:关岭融媒体中心 高翔
监制:许克剑
编审:杨化芳 编辑:罗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