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采取网上申报,部分纸质材料线下报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经用人单位、县区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或市直行业主管部门逐级进行审核、申报。未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
网上材料申报
登录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户网站,在首页“专题专栏”中点击进入“芜湖市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跳转进入登录页面。 选择“个人登录”下方“安徽政务服务网”,输入相应账号、密码、 验证码进行登录,填写个人信息。填写完成后,用人单位使用法人帐号从“单位登录”入口进入审核。审核完毕后,个人选择评审委员会,按要求选择相应专业并上传对应资料。然后由各主管部门、人社部门逐级审核通过后提交至评委会组建单位。
(资料图)
1.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前,可先在网页左上角下载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按照说明进行操作。
2.申报时间:个人网上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至10月8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市直行业主管部门网上审核上报截止时间为10月13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3.申报人结合本人所从事专业及业绩情况,按照职称管理平台可供选择的专业,慎重选择申报专业,不可自填专业。
4.申报人严格按照填报说明和申报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诚信承诺书、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继续教育、业绩成果、论文等申报材料。申报人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自由职业者由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
(1)提供的论文、论著、业绩及获奖等,应是申报人取得现任资格以后发表的。
(2)论文、论著应包括刊物或著作的封面、目录、双刊号或标准书号的印刷页、正文等。论文内容要与所从事的专业相关。一篇论文发表在多篇刊物上按一篇计算。全外文版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稿。发表在互联网、内刊、特刊、增刊、论文集上的论文、或论文的正文未装订在出版刊物上的等,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论文依据。
(3)提供工作总结、技术报告等学术业绩应由2名同行业副高以上专家或取得社会化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同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出具鉴定意见,同时上传专家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4)工作简历有职务、岗位变动的,要分阶段填写,不得含糊不清。
(5)继续教育学时需分年度上传合格证书或人社部门审核认定的继续教育证书或芜湖市继续教育综合管理平台出具的年度验证证书。
5.《单位公示证明》,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公示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6.驻芜单位人员在我市参加职称评审的应由具备人事管理权的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
7.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参加中级职称评审的,须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并由所在地人社部门加盖公章。
上述材料原则上均为原件扫描上传,个别原因需上传复印件的,须加盖单位印章并说明原因。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